铁岭县宏翔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总
手机:13130789666/15941000111
电话:024-78966100
邮箱:747202929@qq.com
网址:www.tlhxls.com
地址:铁岭县李千户镇西三道村
粮食仓储是为确保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消费需求,调理省内粮食供求平衡、安稳粮食市场价格、应对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树立的一项物资储藏制度。
粮油权属省级储藏粮油的所有权储藏库点拥有自主产权的粮食储藏库
我国的粮食储藏制度:
省级储藏粮食
①储藏数量:1997年,省级储藏粮食2.5亿斤(折原粮食局3.4亿斤)、食油5000吨。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议,新建省级储藏粮食6亿斤(含食油5000吨),对原有省级储藏粮食进行了处理。
②粮油权属:省级储藏粮油的所有权、动用权属省政府,未经省政府赞同,任何地区、部分和企业都不得动用。
③储藏库点:具有国家储藏库的条件并拥有自主产权的粮食储藏库。
④粮油补助:其保管费用、利息补助、轮换费用和价差丢失损耗由省政府对省粮食局包干,包干金额从省级粮食危险基金中列支,超标不补,节余由省粮食局按有关政策规定把握运用,并按一定的份额树立省级储藏粮危险补偿金,在农发行实施专户办理,省财政厅实施监督。
⑤粮食轮换:实施翻滚储藏、动态办理,承储企业每年须按储藏粮食规模的1/3进行轮换,但当年10月至次年3月间,须确保6亿斤的储藏。对储藏粮油的轮换费用及价差盈亏由省粮食局及承储企业自行负责。
县、市储藏粮食
储藏数量:省政府规定,县、市储藏粮食12亿斤,其间,武汉市5亿斤,其他县、市7亿斤。
县、市储藏粮食所有权、动用权属当地政府,其储藏粮食的补助、轮换等由各地拟定,也可比照省级储藏粮油的办理办法进行。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络!
服务热线:
024-78966100
地址:铁岭县李千户镇西三道村
邮箱:747202929@qq.com
网址:www.tlhxls.com
关注公众号